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强化我国固体废弃物管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解读之二

发布者 | 中标研 2023-08-26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发改环资〔2023〕1046号,以下简称《行动》),对“十四五”固废环境管理的精准施策和科学防控具有重要意义。


一、强调系统管控,强化综合治理


我国固废来源广泛、门类众多,治理方式较为复杂,系统治理尤为关键。《行动》统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多种固废治理,通过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牵住了系统治理的牛鼻子。《行动》提出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通过强化收运、焚烧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提升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水平;开展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协同推进固废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通过推动“无废城市”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施模式,从而推动固废产生强度明显下降、综合利用水平和无害化处置能力显著提升。


二、强调风险控制,强化兜底能力


我国每年产生固废数量众多,由此产生的环境风险不容忽视,安全治理至关重要。《行动》推动加快兜底保障能力建设,严控环境风险,抓住了安全治理的关键点。《行动》提出强化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加快建设国家和6个区域性危险废物风险防控中心、20个区域性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旨在实现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处置能力间的匹配、市场化处理与政府保障间的协调,并强化全过程管控,提升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控制和预警能力。《行动》同时提出,健全医疗废物收转运处置体系,确保各类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和应处尽处,筑牢医疗废物处置安全防线。


三、强调协同发力,强化高效治理


我国固废的溯源行业不同、区域产废特点不同,存在处理分散、资源能源未得到充分利用的问题,协同治理不可或缺。《行动》鼓励固废间协同处置,拓展了高效治理的手段。《行动》提出,加大园区污染物收集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力度,推广静脉产业园建设模式,鼓励打造垃圾、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等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多位一体”的综合处置基地,旨在通过集中管理、集中收储、集中处理、集中再利用,形成固废环境污染防治规模化、精准化、集成化管理机制,打造有处理路径、有经济效益、有防污效能的流程化高效环境处理终端。


四、强调信息建设,强化监测监管


我国固废处理处置及资源化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种类多、数量大,必须坚持达标治理。《行动》加强信息化建设、强调提升监测监管能力,夯实了达标治理的基础。《行动》提出,建立基于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监管执法体系和自行监测监管机制,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飞灰处置、填埋设施渗滤液处理监管,完善国家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健全污水处理监测体系,旨在通过推动我国环境基础设施污染排放信息化管理,有效防治二次污染物排放,提升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化、智能化水平。


《行动》从系统管控、风险控制、协同发力、达标排放等方面提出了提升我国固体废物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的具体要求,并从开展评估、加强项目谋划、加大政策支持、强化项目管理、创新实施模式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实施路径,将为我国固废处置设施建设运营水平持续提升、固废资源化利用能力持续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重要支撑!(席北斗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姚光远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