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度深圳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及复核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者 | 中标研 2023-05-06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深圳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及复核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管理局、各有关机构、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深环〔2023〕51号)要求及今年碳排放核查、复核服务项目采购结果,2022年度深圳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及复核工作由15家机构共同承担,现将2022年度核查及复核工作任务分工下达给你们(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管理局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相关企业,配合做好核查、复核及相关工作。二、请各有关机构抓紧开展核查、复核工作,严格按照我市温室气体排放量化核查标准及《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要点》(附件2)的要求出具相关报告,保证报告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并确保于6月中旬前完成全部核查工作任务,6月底前完成复核。三、请各有关企业提前准备好碳排放数据相关文件凭证,认真配合有关机构开展现场核查等工作。特此通知。附件:1.2022年度深圳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及复核任务分工表2.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要点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