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完成“十二五”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任务

发布者 | 中标研 2016-01-28

在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是“十二五”国家推动节能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在山东率先探索实践基础上上升为国家政策的重大创新。自2007年起,山东针对企业中存在的节能管理基础不够扎实、节能法规政策落实不到位、节能技术获取渠道不畅通、节能目标责任不明确、能源计量统计薄弱等问题,在68家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取得良好成效,得到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认监委高度评价。“十二五”,国家启动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把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作为落实万家企业节能工作十项要求的重要基础和支撑,要求建立健全符合标准的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山东有1188家企业进入国家万家企业名单,节能量2530万吨标准煤,占全国的9.92%,位居全国第一。山东将体系建设作为推动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总抓手,自2013年起全面启动、整体推进。截至2015年底,全省943家重点用能单位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了认证或评价,实现了国家发改委、认监委要求的“到‘十二五’末国家万家企业基本建立符合要求的企业能源管理体系”目标任务。此外,还有102家非省千家企业也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并通过了认证或评价,工作进度走在全国前列。这些企业通过有效运行能源管理体系,节能管理走上了系统化、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轨道,形成了能源管理长效机制。初步测算,年可实现节能量500万吨标准煤,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做好开局文章,夯实体系推进工作基础 

    山东推动体系建设之初,注重计划先行,于2013年1月5日出台了《山东省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推进计划》,对全省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工作任务及保障措施等做了详细的部署。在省推进计划的基础上,各市还结合实际情况,相继出台了《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实施计划》,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为确保工作有效推进,省及各市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由经信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质监局、节能办等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全省省、市、县三级经信、质监系统共有300余人参与到体系的推动工作中,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省市联动、部门联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全面启动后,省及各市纷纷开展了多种形式、不同层次的体系标准宣贯和培训。同时,我省结合试点工作经验,组织编制“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案例”,先后在省内外推广1000余次,为重点企业正确理解、认识能源管理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建立信息平台,实现体系建设高效管理 

    山东开发了“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平台”,1188家企业、77家咨询机构、37家认证机构、313名评价专家及188名各级主管部门监管人员均可在平台上上传、查阅相关信息,实现了体系建设咨询服务、认证评价、事中事后监管有机联动。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工作交流与沟通,定期召开座谈会,分析问题,通报情况,研究对策。建立月调度制度,借助工作平台每月定期调度各市体系建设进展,并通过“山东省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进度”窗口动态展示。实行认证信息网上登记,强化跟踪调度,及时掌握认证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在省推进计划和各市实施计划指导下公正、独立和客观地开展认证工作。 

    三、规范第三方服务,为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制定《能源管理体系咨询机构管理试行办法》和《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效果评价办法》,对咨询服务和评价工作做出明确要求。遴选77家咨询机构为体系建设单位提供技术咨询,三年来,共有284名咨询人员为861家企业提供咨询服务。选拔313名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全省评价专家库,共对838家企业实施评价。省节能监察机构定期对咨询服务机构进行监察,对发现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机构,依法责令整改或实施处罚。引导行业自律,邀请国家认监委、国家发改委公布的37家认证机构共同订立《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自律公约》,承诺依法、依规开展认证工作,自觉接受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为企业提供高水平的认证服务,全省共有207家企业通过了认证。 

    四、争取资金支持,实施政策激励和扶持 

    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是一项一分投入十分产出的重要基础性建设。为有效推动工作,山东各地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十二五”期间,全省用于支持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的资金达1200余万元,惠及400余家企业,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提高了企业积极性。 

    下一步,我省将在“十二五”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基础上,全面总结全省体系建设工作效果及经验,督导企业持续有效运行能源管理体系,实现节能工作持续改进、节能管理持续优化、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