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 中标研 2015-12-14
一、江北滨江大道(西江路至绿水湾南路)建设工程项目已经南京市住建委批准并列入江苏省财政厅2015年江苏省PPP试点项目,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拟招一名社会资本合作者,邀请有兴趣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滨江大道(西江路至绿水湾南路)
2、项目规模:
江北滨江大道(西江路至绿水湾南路)建设工程,投资总额约5.15亿元(含征地拆迁、道路工程及景观绿化工程等)。
江北滨江大道(西江路至绿水湾南路)全长3005米,路幅宽度42米。位于浦口区东侧,紧邻长江,建设标准为城市次干道,功能定位为城市休闲景观路,路面结构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设计速度采用40km/h,主线标准路段双向4车道。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工期目标:建设期不超过24个月
3、采购需求
江北滨江大道(西江路至绿水湾南路)建设工程PPP项目, 包括“江北滨江大道建设工程(含征地拆迁、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
4、合作范围
在合作期限10年内(含建设期24个月),由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与中选社会资本设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江北滨江大道(西江路至绿水湾南路)建设工程的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并在合作期满后,将该项目及其全部设施无偿移交给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并确保该项目继续正常运营。
5、计划运营期限:10年(含建设期24个月)
6、项目回报机制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标准给予财政补贴。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所报资料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2014年审计报告、企业施工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材料、项目经理职称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相关材料。
投标人必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的资料供评审小组核查,提供的资料必须明确反映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且须在资格审查申请书中提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一)经营资格: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并具备承担该项目投融资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资金实力雄厚,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
(2)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以2014年度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
(4)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第七日的银行存款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二)资质条件:
申请人的资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含)以上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含)以上企业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含)以上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含)以上企业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类别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之一的资质证书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业绩要求:
申请人自2010年9月1日以来,在中国大陆地区承担过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且由申请人投资或施工(包含BT、BOT、BOO等形式)(时间、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开工报告)
(四)主要人员要求:
(1)承担本项目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市政公用一级、公路工程一级、水利水电一级专业之一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自2010年9月1日以来,在中国大陆地区承担过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时间、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开工报告);
(2)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可以兼得。
(五)信誉要求:
(1)2010年9月1日至今企业、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没有行贿行为记录(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核查);
(2)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核查);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二个,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
(4)申请人资格要求中关于“(一)经营资格”的要求,根据联合体协议明确由一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为准;申请人资格要求中“(五)信誉要求”,以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为准;关于申请人资格要求中关于“(二)资质条件”、“(三)业绩要求”以及“(四)主要人员要求”的要求,以负责该分工的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满足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为准。
四、采购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信息
预审文件发布时间:自采购预审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预审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社会资本如确定参加资格预审,请如实填写参与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25-83633800)。如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信息
接收时间:2015年12月31日上午8:30-09:30
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上午09:30
接收地点: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B楼22A层
接收人:付钢、张龙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一正四副,同时附含投标文件电子版的U盘一个。
六、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申请人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不超过6名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下一轮公开招标活动。
七、其他
详见采购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山西路43号4楼 邮编:210009
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8081/
采购中心联系人:付钢、张龙 联系电话:025-83633820、83633812
采购人: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人:时勇 联系电话:025-58195917
附件:
20151210162029.doc
20151210162056.doc
(来源: 江苏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