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关于公布第二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推荐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 中标研 2015-11-19

浙财金〔201572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59号)要求,加快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进项目实施,发挥示范带动效应,现将第二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推荐项目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评选,我厅确定65个项目作为第二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推荐项目,列入省级PPP推荐项目库,总投资金额1171亿元,项目名单见附件。

二、各地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承担责任,认真履行财政管理职能,会同项目实施单位和有关部门,确保项目规范实施、按期落地。

三、各地财政部门要统筹开展本地区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做好地区和行业平衡,防止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累计超过整体财政承受能力上限,确保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

四、各地财政部门要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进一步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行性,项目实施严格执行国务院、财政部和省的一系列制度文件,确保项目实施质量。省财政厅将加强对项目的跟踪指导,督导项目实施。

五、各地财政部门要会同项目实施单位和有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管理,于20151030日前按要求将项目相关资料和数据录入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综合信息平台。

浙江省财政厅

2015101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第二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推荐项目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