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李俊峰:气候谈判30年,中国的变与不变

发布者 | 中标研 2022-11-25

2022年11月20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七次缔约方大会(COP27),历经一天一夜“加时赛”,于埃及沙姆沙伊赫正式闭幕。


本届大会的主要成果是,正式确立了对脆弱发展中国家因气候变化造成的损失损害进行资金补偿和支持的运作机制和方案。不少发展中国家对此感到满意,一些国家对中国发挥的建设性作用表示感谢。部分发达国家则对提议不满,有的甚至提出中国作为第二大经济体具有经济实力,鼓动中国加入出钱队伍。


各国对气候变暖的限制目标仍未达成一致。此外,上届大会讨论的逐步淘汰“所有化石燃料”也不再提及。发展中国家和一些发达国家对COP27未能就减排问题取得任何实质性进展感到沮丧,有的表示愤怒,强调只有减排和坚守1.5度温升目标的要求才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根本解决办法。


30年的国际气候谈判历程为何如此曲折?中国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方面的角色有怎样的变化?面对发达国家提出让中国承担更多责任的要求,中国如何看待与回应?对于这些问题,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理事李俊峰向eo解读了中国参与联合国气候谈判30年的行动与成就。


李俊峰在能源行业深耕四十年。他曾担任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主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研究所副所长等职务,先后组织并主持中国可再生能源法、国家中长期能源规划的起草工作、参与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纲要、能源法草案、中国2050年低碳发展宏观战略问题研究,国家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战略研究等重要文件的研究和起草工作。2017年,李俊峰被授予由阿联酋政府设立的“扎耶德未来能源个人终身成就奖”。


在李俊峰看来,气候谈判30年间中国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国应首先讨论发展转型经验,在共同的发展目标下求同尊异。



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到《巴黎协定》,中国始终与时俱进


气候变化谈判30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角色和参与度有何变化?


李俊峰:30年间中国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国外媒体常说“中国过去是‘零跑者’(zero),现在是‘领跑者’(hero)”,这是不准确的。上世纪90年代促成《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达成、签署并生效时,中国老一代的外交家、政治家就做出了重要贡献,那时达成“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经过了艰苦谈判,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奠定了非常好的基础,也为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赢得了空间。


在《公约》原则达成和履行的过程中,全球分成两个阵营,一方是承担减排责任的发达国家,另一方是自愿减排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始终是发展中国家的代表,美国是发达国家代言人,多年来中美是气候谈判备受关注的焦点。中美两国的对话往往影响全球,不仅是影响两国。


这期间,中国在不断进步。谈判早期,我们是贫穷落后的发展中国家,人均收入很低,但现在已成为中等偏高收入的发展中国家。当下中国履行的义务、政治地位以及参与程度与过去相比已不可同日而语,发挥的作用也完全不同。


1997年《京都议定书》建立了三个减排合作机制——国际排放贸易机制、联合履约机制和清洁发展机制。在中国的努力下形成的清洁发展机制,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基于项目合作进行的温室气体减排机制。这对我国企业减排机制的建立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也帮助发达国家减排了上亿吨温室气体,同时为中国的低碳发展积累了资金,并为推动中国企业减排积累了经验。


2001年美国拒绝签署《京都议定书》,2002年中国率先签署,并团结大多数国家,使《京都议定书》在2005年顺利生效。2007年中国又做出表率团结大多数国家,让美国重返气候变化大家庭,形成“巴厘岛路线图”,确立了“双轨制”的履约模式,即签署了《京都议定书》的国家,按照《公约》的原则和《京都议定书》的要求减排。未签署《京都议定书》的国家,按照《公约》的原则,对照《京都议定书》的要求,落实自己的减排努力。


2013年—2015年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和时任美国总统奥巴马在达成《巴黎协定》过程中曾三次会面,两度发布国家元首联合声明,并指导谈判团队达成了以温升控制在2摄氏度,并为1.5摄氏度目标努力的基本法律框架。


2017年6月1日,美国正式宣布退出《巴黎协定》,但中国的国家领导人则向全世界承诺,中国将不折不扣履行《巴黎协定》,百分之百兑现自主贡献的承诺,将《巴黎协定》推向新阶段。回顾不同历史时期,中国的贡献,全球有目共睹。


中国提出力争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双碳”目标意味着什么?


李俊峰:首先,“双碳”目标是顺应世界潮流,也是党中央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发展大局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公约》、《京都议定书》及《巴黎协定》都是要求人类走一条低排放的发展道路,要求人类的发展尽可能减少对大自然的损害。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有了长足发展,但也面临发展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的矛盾,能源、资源投入过高的问题非常突出。因此,中国也要走一条低排放的发展道路,减缓发展过程中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的问题,解决好能源偏煤、结构偏重、效率偏低的矛盾,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


这一目标既符合人类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也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坚定不移推进。但这并非一蹴而就,一定要抓住主要问题和主要矛盾,处理好短期和中长期的矛盾,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转型和安全的关系,总之是处理好减排和发展的关系,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减排,在减排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近期,中央还提出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也是要求发展一定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适应自然。过去十年,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相得益彰的结果。低碳减排、新能源、发展转型都取得突出进步,环境质量也有很大改善。这些行动不是为减排而减排,而是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同时实现了减排。


俄乌冲突催化了全球能源危机,基于此背景,全球气候行动会减缓甚至倒退吗?


李俊峰:我想不会倒退。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和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解振华先生多次说过,COP27的召开要落实在行动上。各国在发展转型问题上高度一致。全球和各国的目标都已明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双碳”目标后,中国推出“1+N”政策体系,将来会有更多政策和行动加以落实。欧盟也做出相应努力,俄乌冲突后,欧盟重新审视了转型计划,就再电气化提出四项主要内容:扩大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扩大新技术,增加绿色投资,能源来源多元化,并且强化了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展力度,提高了占比要求。美国通过了《通胀削减方案》,通过政府投资、退税和直接补贴等措施推动能源转型,虽然字面上强调解决眼前的通胀等问题,但措施都着眼于未来的发展转型和能源转型。


俄乌冲突以及不同国家间的对抗和分歧使得欠发达国家,特别是小岛屿国家面临更大的挑战,如粮食危机。能源价格高涨令化肥涨价、粮食成本增加。非洲地区本就经常缺粮,随着危机进一步发酵,非洲的发展和安全问题更加严峻。


2021年3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转型要处理好近期和远期矛盾,特别强调转型与安全的问题,包括能源安全和粮食安全。转型难就难在牵一发而动全身,油价、天然气价格会影响煤价,进而影响化肥价格并传导至粮食价格。


各国应首先讨论转型经验和教训。中国、欧洲、美国都有很多经验和教训,大家应分享、相互学习和借鉴,如何在转型中确保能源、粮食安全。每个国家都不可能置身事外,我们希望各国都能用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审视气候问题,“求同尊异”。倡导尊重世界各国人民自主的选择,但要取得大局上的一致,在共同目标下尊重相互的差异,进而真正搁置分歧,共同前进。


共同应对气候变化近年来屡遭挑战,您如何看待合作和对话的重要意义?


李俊峰:合作和对话是永恒的主题。虽然中美出现分歧,但从中国反制美国的八项措施中能看到,中美间一直在沟通对话。


IEA最近的研究报告认为,全球的政治分歧,使能源转型放缓。但大方向来看,不和谐的声音是小插曲,我想会找到解决的办法。中国有句古语,家和万事兴。全球也是如此,有分歧可以讨论、解决分歧,实现和平竞争、和平过渡与和平发展。中国一直主张中美可以竞争,但是要对话,不推崇新的冷战思维。


有共同的目标就容易放下分歧。目前的冲突暂时对合作交流产生了影响,但目标一致,道路一致,合作可以带来更好的结果,我们希望大家尽快放下分歧。在G20峰会上,中美两国元首达成了政治共识,两国在气候变化领域的对话已经恢复,并在COP27的最后阶段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我们希望成为发达国家,但目前做不到


西方有一种观点,在气候议题上不接受中国将自己定位为发展中国家,要求中国承担更多的责任,您如何看待这一观点?


李俊峰:我认为这是好事。上世纪90年代我们参加气候变化谈判的时候,我国的人均GDP只有几百美元,出国的费用都是发达国家资助的,但现在中国已经成为中高收入的发展中国家,不用资助了。但是中国还是发展中国家,人均收入水平不过12000美元,是美国的1/5,丹麦的1/8,我们希望成为发达国家,但目前做不到,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2020年中国刚刚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连续三年的疫情,对中国,对全球的经济复苏造成了很多困难。


当然,中国终归要成为发达国家的,这一目标很明确,那个时候,中国可以承担一个发达国家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了。现在距离这一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中国即便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已经在履行与自身能力相适应的责任和义务,并在做好自身减排努力的同时,对其他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对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也做出了力所能及的贡献。


在联合国气候变化议题的讨论上,各个国家有不同的利益,会产生不同观点与争论甚至一些冲突和矛盾,在这些情况下,如何化解矛盾实现合作共赢?您能和我们分享几个故事吗?


李俊峰:我想先从“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这一原则问题的争论来谈谈这个话题。


1992年各国签署了《公约》,它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宪法”,其他条约如1997年达成的《京都议定书》和2015年达成的《巴黎协定》都是在其基础上制定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方案。《公约》之所以非常重要是因为其确定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且从1992年贯彻至今。这一原则确认了发达国家在过去两百多年工业化历史进程中排放了大量的温室气体,认为这是人为因素影响气候变化的主因。


谈判初期,发达国家不愿意接受这一原则。美国代表提出,《公约》是当代达成的,从法理上应不追既往。当时他们不愿意承认《公约》生效前碳排放的责任并为其买单。但发展中国家提出,发达国家必须承认历史责任。后来经各方协商和讨论,大家都认为发达国家要承认并承担历史责任。


其次,发达国家在这一过程中积累了大量财富,掌握了大量科学技术,有应对气候变化、减排温室气体的重要能力。1988年,中国人均收入不到400美元,美国人均收入超中国近60倍。发展水平悬殊的两个国家如果承担共同的责任,不公平也不合理,当然现在要求中国和乍得承担相同的责任也是不合理的。


经过长期谈判,大家得出关键结论:发达国家既有责任又有能力,确立了他们率先减排,研发可持续发展技术,并向发展中国家减排提供额外资金和技术援助,推动全球实现减排的明确责任。此外,《公约》对发展中国家提出要求,即发展中国家在得到发达国家额外的资金和技术援助后,在不影响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自愿减排。最终,“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得以形成,这是一个很典型的案例。


另一方面,中国自身也在转变。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之前,我们强调中国的发展权,气候脆弱国家则提出了他们的生存权,认为发展权不能优于生存权。2009年11月中国便向世界宣布,主动承担碳强度减排的责任,开启了发达国家绝对减排,发展中国家强度减排的进程。


实际上,中国一直在按照发展情况不断调整减排目标。上世纪90年代虽没有承诺减排,但制定了《二十一世纪议程》,宣布走可持续发展道路。2005年制定了可再生能源法,鼓励发展可再生能源,2006年实行能源“”,抑制能源消费的过快增长,2009年中国解决了温饱问题,就开始进行强度减排;2020年解决了绝对贫困,便承诺碳达峰碳中和。在气候行动中,中国始终与时俱进。上世纪90年代中国还是贫穷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现在是一个比较富裕的发展中国家,将来有一天,中国也会成为一个发达国家。不同历史时期肩负的责任不同,不会一成不变。


气候变化谈判最大的优点,就是谈判各方不断地磋商和协商,大家都在讲道理,不一味相互攻击。实际上,为了共同的目标,各国经过协商,都会做出让步和妥协,这次COP27达成了损失与损害的补偿机制,也是各方磋商、协商和妥协的结果。


脆弱国家提出生存权优先,中国是如何回应的?


李俊峰:首先,发展是第一要务,大多数问题和矛盾可以通过发展得到有效的解决,特别是可持续发展是维护和改善生存权的前提,没有可持续发展,生存权很难维护。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六大共同价值观,“发展”放在非常突出的位置。中国也要尽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减少发展中不协调和不可持续的矛盾,兑现绿色发展承诺。2009年中国提出,到2020年GDP碳强度要比2005年下降40%—45%,风光发电占比提高至10%—15%左右;目前我国GDP碳强度下降了48%,风光发电占比达16%,均超额完成。


同时,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中国对最不发达国家以及小岛屿国家的能源、发展转型提供了许多帮助,并得到国际社会认可。发达国家希望中国做出更大贡献,但目前我们能力还不够。我们希望在有能力的时候,做出和发达国家同样的贡献,但现在只能力所能及地贡献,发展中国家的朋友们也是认可的。


其次,中国的区域发展还很不平衡。农村、西部地区的发展远落后于发达地区,包括发达城市也有城中村。但我们在宣传中经常侧重好的一面,很少提到落后的一面。实际上,这些困难要告诉全世界,让世界客观地认识我们。


2017年中国政府开始部署脱贫攻坚战,当时中国还有1亿多人口,没有摆脱绝对贫困问题,后来用了三年时间打赢脱贫攻坚战,向全世界宣布脱贫攻坚顺利完成。但这并不是说全体中国人民都进入了富裕阶段,我们只是解决了绝对贫困,2020年也仅仅是建成了小康社会。


目前,中国有相当一部分人口处于相对贫困阶段,与发达国家的标准还有很大距离。中国既要努力缩小差距,也要把真实情况告诉世界,得到大家理解。一方面,要在新闻报道有所体现,在谈判中,大家会如实陈述中国的难处。各国都有各自的难处,如欧洲也有能源危机,但发达国家的困难比发展中国家小得多,中国相比最不发达国家的困难也小得多,因此,中国随着自身发展水平的提高,也在不断加大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贡献,总得来说,大家应相互理解。


从您多年与国内国际媒体打交道的经验看,国际上有哪些好的气候传播案例?如何做好气候领域的国际传播?


李俊峰:气候传播的目的是教育,传播正确的信息,让企业、投资者、普通百姓知道每一个变化背后的故事到底是什么。有一些国际媒体的气候变化深度报道分析了很多背后的问题,值得借鉴。例如,中国的光伏是如何发展起来的?他们不只是讲中国光伏装机多少,还讲述产业背后的故事,企业是怎么成功的,挖掘新闻背后的故事非常重要。


其次,客观看待极端气候事件,在传播时强调大自然的属性。人类是大自然中非常渺小的一部分,我们必须尊重、顺应、适应自然。人类适应自然的能力很强,在技术研发的过程中,争取对大自然不造成过多破坏,就是适应自然,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减缓,另一个是适应,媒体对减缓报道得更多,但在关注适应方面少了一些,总之要平衡减缓和适应。


最后,气候传播不是硬邦邦地要求人们怎么做,而是要让大家形成观念——不是别人要我们做,是我们自己要做。应对气候变化是一个长期目标,是改变发展方式的长期行动,这种发展方式的改变包括:经济增长方式、生活方式和能源系统的绿色低碳转型,需要人类长期约束、改变自己的行为,使自己的行为更加可持续,这是人们为了美好生活应该付出的努力。



转型进行时,青年一代怎么做


您在气候变化领域深耕多年,从事这一领域的工作有怎样的契机?


李俊峰:1988年联合国成立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以开展气候变化的科学研究,为联合国的政治决策做出科学支撑。当时我参加了IPCC工作组,在与国内国际的专家,特别是国际专家交流的过程中,我认识到气候变化是一个发展转型的问题,旨在改变人类的发展方式,触动很大。


科学研究的严谨性也令人称道。全球科学家共同讨论分析问题,经常在一个问题上争论不休,最终形成共识且雷厉风行地形成成果,都值得我们学习。


年轻一代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参与者,需要具备哪些素质和知识储备?


李俊峰:首先是有远大的目标。所谓远大的目标就是投身到时代潮流中去,上世纪80、90年代,深圳有一批企业家是在改革大潮中涌现出的,深圳也在改革大潮中凸显出优势。青年一代必须认清潮流,不能逆潮流而动,现在“双碳”目标下的低碳发展又是一股潮流,顺应潮流而动才会有成功的可能。


其次是努力。改革开放初期并不是所有人都成功了,找到正确方向的人,通过努力才能成功。什么是正确方向呢?技术上可以是方方面面的,从深圳涌现出的许多成功人士,既有做通讯装备起家,也有从开发软件起步,还有做动力电池的,都取得了成功。他们的共同之处在于,为社会提供价值,从而体现自己的价值。


如今中国解决了温饱问题,需要创造出更高质量的东西。人民对美好的向往是无止境的,年轻人要善于观察人民需要什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也是年轻人努力的方向。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落到实处需要方方面面的努力和贡献,贡献可以是多方位的,不要计较做小事,成功都是从小做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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